税收能促进社会公正吗?
 

  民众都抱怨房价太高了,专家们给政府出的主意是赶紧开征物业税,据说好处多多:不但可以大幅度挤出土地出让金的泡沫,减少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均衡各方税负,增加国家税收,而且,还因为其他税费可能的减免而降低城市居民的购房门槛

  中国的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就联手提出开征环境税。据说,环境税已经摆上了议事日程。环保部门官员喜滋滋地说,在当前节能减排的严峻压力下,环境税在近期有所突破是可以预见的。

  当然,还有专家建议,中国的社会保障资金面临那么大缺口,不妨开征社会保障税。周其仁先生写过一篇文章《闻税则喜的专家》,解释中国之所以新税源源不断的理由是:政府闻税则喜,而各路专家提供了源源不断增税的根据。

  政府闻税则喜,不难理解。无论如何,只要税款增加,政府可支配的钱财增加,政府的规模就可以不断膨胀,政府官员的收入当然也可以增加。因此,在政府那里,总有一种将税收功能不断扩大的趋势。

  而现代经济学,尤其是财政学、宏观经济学,从其一诞生起,就是政府的帮手。这方面的专家很乐意为政府扩大税收功能的点子,提供貌似科学的论证。比如官方财政学者列举的税收的作用已经达到七项了:组织财政收入,配置资源,调节需求总量,调节经济结构,调节收入分配,保护国家权益,监督经济活动。

  如此之多的税收功能,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看了,一定会大吃一惊。斯密当初说,君主确实可以征取一定收入,用于实现人民期待他承担的职责,但这职责只有三项:国防、司法及某些最基本的公共品。可以说,在斯密那里,税收主要就是满足组织财政收入、维持一个守夜人国家正常运转的功能。

  今天的经济学家跟斯密确实不是一路人,他们的理论为国家的膨胀提供了理论依据。由此,西方各国自二十世纪初开始出现了一种将税收功能扩大化的趋势。除了传统的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之外,税收也被国家赋予了其他功能。

  中国专家在这方面当然总是迅速地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中国,伴随着宏观调控学的出现,政府及专家们尤其重视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凯恩斯爵士确实提出利用财政政策,但他的财政政策更多地强调增加支出。在里根经济学中,财政政策主要是指削减税收。然而,中国、政府和专家现在讨论的财政政策,基本上就是加税政策了。

  出现这种税收政策价值取向差异的根源似乎是,西方国家的税收功能扩大化的时候,其税制的宪政框架已经完整地建立起来了。也就是说,政府征收任何一个新税,或者提高税率,都要由民众通过他们的代表来决定。而民众当然喜欢政府增加针对自己的开支,而不会喜欢政府随意征税。这样的基本人性,就约束了作为一种财政政策的税收的价值取向。而在中国,这样的人性倾向并不起多大作用,因为征税的事情本来就不是民众所能主导的。

  当然,任何地方的人也都具有另一重人性的弱点:损人利己。今天,不光是各路专家就为政府开征新税或者提高税率提供依据。民众舆论在这方面也不落后,比如很多时评家就特别强烈地呼吁提高对富人的税率,让他们出点血,好实现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现在在很大程度上就被看成了劫富济贫税,所以,广泛地受到自命为穷人的代表的人士欢迎。

  现代税收的另外一项重要职能,即财富再分配功能,恰恰就是在满足人们的损人利己心理。很多人支持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仅仅因为他们相信,从富人那里多征收一分钱,他自己就可以不劳而多得一分钱,而专家则美其名曰:实现社会公正。

  但是,所有损人利己的人,最终都会发现,自己也是受害者。任何人在税收问题的损人利己心理,都是政府所喜欢的。因为政府可以利用每个群体的这种心理,不断针对个别群体加征各个税种。比如买房人恨开发商,政府就在开发、销售环节加税;而租房人会恨房主,于是,政府就增加房主的税;而无房人觉得有房人都可气,于是,政府开始对享有房产者征税。结果,每个群体都在利用政府掠夺某个或多个其他群体的利益,或者仅仅利用政府满足自己的嫉妒心理。最终所有人都受其害,收益最大的则是政府。伴随着税收功能扩大化,各国都出现一个趋势:政府规模扩大,公务员收入以高于社会平均值的速度快速提高。

  政府的存在必须要开支,因此民众确实需要纳税。除了给政府提供基本公共品所需之收入之外,给税收附加其他种种功能,只会导致社会整体税负加重。尤其在中国,缺乏健全的宪政税制安排,高税收更是难以带来高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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