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思考一点点

 

我对吃向来不大讲究,偶有挑剔,不算过分。

蔬菜我基本都吃,唯独不爱吃胡萝卜。我家在湖南,冬天外面天寒地冻,手指冻红发胀发僵,酷类胡萝卜,因此我看到胡萝卜总是有关于人的手指头的血腥联想,久而久之,对它心存芥蒂,因此每每吃咖喱牛肉饭我都把萝卜挑出来搁在一边。

水果我也基本都吃。讨厌石榴,因为吃起来太麻烦,且肉红而薄,籽白而多,像包着牙龈的牙齿一样;讨厌桑葚,因为滴在衣服上很难洗掉,而且让人想到诗经里氓的弃妇;讨厌榴莲,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

肉类的我稍有禁忌。我不吃马,因为那是唐僧的坐骑;不吃狗,因为那是二郎神的宠物;不吃蛙,因为那是青蛙王子变的。可我吃牛,尽管那是老聃的坐骑;吃兔,尽管那是嫦娥的宠物;吃猪,尽管最近在闹流感。

由上可知,吃与不吃,与人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阅读水平和想象力是有密切关系的。

平时在家,最爱吃的一道菜是白菜炖火腿丝。火腿切成薄丝,白菜洗净,滴油,略抄,加水,盖锅,收汤,点盐,关火。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入口细滑,白菜如翡翠,清而软,汤呈白汁,秾鲜肥厚。其次还爱吃白菜炖豆腐、白菜炖白骨、白菜炖土豆和白菜炖鸡汤,美味各异,不一而足。

近来在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发现这小子说吃比说诗还专业,还来劲,不由小感酸楚。我这么一粗略估计,他会做的菜中我吃过的还不到十分之一,更不用说会做了。

文人写吃,总会写出点儿才子气。

比如袁枚写粥,说“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水米融洽,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大有深意。

最好玩的是他写山西汾酒,说“(山东膏粱)能藏至十年,则酒色变绿,上口转甜,亦犹光棍做久,便无火气,殊可交。”读到此不由莞尔。

我曾有这样一个小志向,即边走边吃,走遍千山万水,吃遍五湖四海。只吃不走则吃不下,只走不吃则走不远,边走边吃,吃吃走走,岂不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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