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雪梅博客 “郎财女貌”的盛宴,肯定会遭致口水与板砖。并且,很容易就上升到道德层面,来一场有理有据唇枪舌战。富翁和美女,一向是不占据道德优势的。平常百姓在晚报上登个百十字的征婚无可厚非,有钱人在网页上刊载大幅广告觅佳偶就得挨骂。人家不过大大方方地表明自己是有钱人(或要找有钱人),报屁股的征婚上不也写着自己(或要求对方)有车有房吗?遭人怨恨,无非是他们赤裸裸地将金钱和美貌连在了一起,进行了一场不太道德的“互惠”交易。 实际上,不管你承认不承认,美丽都是有价的。作为稀缺资源,它具有天生的价格优势。不过这一点,不太被人接受。 一个长相难看弱女子,为生活所迫(比如替父母看病,供兄妹上学之类)愿意以身相许,换得某位男子的慷慨解囊,会让人唏嘘同情;但若是一位美女,借着倾国倾城之貌嫁入豪门,即便她一样要供养父母,照料兄妹,也多半受人侧目。同样是上苍的恩赐,我们能接受因天赋不同而造成的个人境况的差别(你不能否认,有些人天生聪慧,他们比别人付出的更少,得到的更多),却不接受因为长相好坏而导致的迥异人生。天生聪明,是可以用来光明正大换取财富地位的;天生丽质,却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作交换――一个人仅凭着爹娘给的一张脸,就心想事成、平步青云,实在是天大的不公。 可这个世界,人生而不平等。不管我们从理论上如何不接受美貌的价值,却不能不承认大家都喜欢漂亮面孔,都在以貌取人。 美国得州大学的夏马梅斯和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比德尔,从事过一项与美丽相关的经济学研究。被调查者中,9%的男性认为自己貌不惊人,每小时的薪水比“帅哥”低9%;“帅哥”的时薪比平均薪金高5%,“靓女”比平均高出4%。可见,男人因美丽而得到的经济奖赏,要高过女人。 两位经济学家又研究了必须招徕客户的私营律师和无须招徕客户的公共部门的律师,结果发现,长相好的律师,倾向转入薪酬更高的私营律师行工作,相貌平平的律师恰恰相反。经济学家总结到:所有歧视政策都是雇主定的,但我们发现的证据表明,所有的薪金差别似乎一直如此--用任何一种理论都无法改变它,所有证据都证明了导致此种差别的原因,是消费者的感觉方式。换句话说,问题出在我们全体人身上。 道理很简单,假如你要选择一个合作者,或是选择一位替自己打官司的律师,你肯定会选择自己看着顺眼的那个人。不管我们嘴上对美女帅哥多么不屑一顾,可实际上,我们都在制造或者掉入美貌陷阱。 夏马梅斯教授与其合作者的研究还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相貌好的上海女子比其他人至少收入高10%。看来,不管接受与否,长相的好坏,同个人秉赋一样,确实造成了个人境遇的差别。 说到这儿,想起了另外一条与外貌相关的新闻。为了给招聘单位留下完美的第一印象,求职的大学生们不惜花重金购买行头包装自己。专家评论,此乃社会浮躁病云云。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好批评的。凭心而论,别说是找工作了,就是有什么要紧的朋友聚会,或者去见一个重要的陌生人,谁不是刻意打扮一下自己?对第一印象而言,外表至关重要。你可以找出N多条批评理由,但是,人心如此,人性如此。 明知美丽是一个陷阱,甚至嘴上骂着那些靠漂亮脸蛋锦衣玉食的人,我们还是对美丽趋之若骛。有统计数字说,3年前,中国内地的美容院就超过150万家,年产值1680亿元人民币,占全中国GDP的1.8%。相关化妆品行业消费1600亿元,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呵呵,只要条件允许,我们都会为漂亮支付钞票。 美丽能带给我们什么?赏心悦目,一份好工作,一份高薪,或者,一桩好婚姻。如此,对富翁与美女的盛宴包容一下,人家不比咱傻,知道什么叫等价交换、物有所值。至于“郎财女貌”是不是金玉良缘,各人有各人的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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