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了一个男人的情人。 虽然是大学毕业,虽然也知道他有家有业,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做了人家的情人。 他爱她。这很重要,况且,他是“四有新人”,有房有车有型有款,三十岁的男人,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心甘情愿做他的情人,还因为他说过,我爱的当然是你,给我时间,我会把最好的给你。她以为,最好的,一定是一个家,只能是一个家。女人再疯再浪漫,还是要一个家的。 她年轻漂亮,懂得风情,以为自己是等得起的,她给他的时间是5年。所以,她常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找到的情人是这样的爱自己,她可以不在烈日炎炎下找工作,可以不被老板骂,就守在 他送的大房子里,等待他回来,做羹汤给他喝。 然而她发现,再晚,他也是要回家的。哪怕到了凌晨3时,他也会穿好衣服,然后轻轻地吻她说:“宝贝,明天见。” 即使有一次过生日,她把他灌醉,他还是挣扎着起来回家了,她追出去问:“为什么一定要回家?”他回答:“那是责任。” 这句话刺伤了她的心。她一下子明白,他们之间也许是激情,是游戏,但唯独不是爱,以为 ,爱是有责任的。 那时,她就动了离开他的念头,可是几年来,两个人已经牵着筋连着骨了,谈分手哪会如此容易?她毕竟是舍不得,照样是等他回来,和他一起偷偷去另一个城市旅游,只有在另一个城市,他才敢在光天化日下牵着她的手。那种牵手的感觉真好,常常让她有流泪的冲动。 她明白,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情人而已。 好的爱情,应该是阳光下牵手散步;好的爱情,还可以倚在门前,在邻居羡慕的眼神中等待丈夫回家。可她不是,她只是那阴暗角落里的苔藓,以为可以永远不见阳光,其实,心里的向往何曾少呢? 和他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去过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她提出去一次他的家,拒绝了,然后说:“不过是很普通的家。” “不,”她坚持,“我一定要去。” 他拗不过,带她去了。 一进门,他脱掉外套,然后摘下领带,换了拖鞋。她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他,一下子楞了。 这几个细微的动作,让她一下子崩溃了!他是回家了。只有回家了,才会脱外套、摘领带、换拖鞋,而去她那里,他没有一次这样做过! 即使脱衣服,也是因为要和她缠绵,而每次缠绵过后,他才会慌张地找拖鞋。 她心酸地站在门口。他边往里走,边说:“看,她爱干净,哪里都收拾的井井有条。看,这是我们家的小客厅,这是我们家的厨房,这是我们家的书房、、、、”他的每一句话都有“我们家”,她忍了好久的泪,终于“扑簌蔌”掉下来。她知道,5年算什么?再过50年,他都不会离婚,男人把这里当做了家啊,一个有家的男人,也怎么会离婚? 他继续说着,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神态,待他回头时,才发现她已经飘下楼去。 是应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她回头望着那橘黄色的窗帘,知道自己应该谢幕了。那始终不曾露面的他的妻,以一个“家”打败了她,她输的体无完肤!她拿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情人再见。 那再见,不是真的再见,而是永远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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