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马书3:10-12 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3: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 3: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节选自《圣经》新约之《罗马书》第3章10-12 我又不是大奸大恶的人,何罪有之,你说是不是? 3:1-31 在这一章里,保罗继续论说所有人在 神面前都被定罪.也许有人用下列的理由来否认自己是罪人:(1)“没有神”,“我按良心行事”(1:18-32);(2)“我不至于像某些人那么坏”(2:1-16);(3)“我是教会的教友”,“我相当虔诚”(2:17-29).但是这些借口全被保罗否定了, 神对罪的审判,没有一人能够逃脱;每个人都要承认自己是罪人、是被 神定罪的,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明白和接受 神奇妙的救恩. 你羡慕犹太人的福分吗?他们有很多福分,但他们的行为就……我呢?我怕…… 3:2 身为犹太民族有很多祝福:(1)神将律法交付他们(参出19-20章;申4:8);(2)弥赛亚在这个民族降生,来到人间(参赛11:1-10;太1:1-17);(3)他们是与 神立约的受益者(参创17:1-16;出19:3-6).但是,这些权利并未使他们比其他民族优秀(3:9),其实正因为上述的理由,他们就更有义务按照 神的要求而生活. 我们犯罪,借口多多,一句“ 神会原谅我的”就大有用场了──你也这样想过? 3:5-8 或许有些人认为没必要担忧罪恶的问题,因为(1) 神必然会赦免;(2) 神既然是爱,就不会定我们的罪;(3)罪可以带来教训,所以并不太坏;(4)我们必须融入所处的文化.我们很容易仗着 神的恩典而视犯罪为理所当然,但是 神不会忽略罪恶;无论我们找出多少借口,犯罪者仍旧要为自己的罪来面对 神. P.S.: 谢谢钻网给我空间发表文章. 谢谢弟兄姐妹阅读. 由于我的日记是连载, 各篇幅之间互有关联, 阅读之后若感觉不连贯, 欢迎点击我的页面查看其余各篇. 同时, 希望能收到你们对这些文章的观点, 盼望有机会与你们交流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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