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未找到该篇日记
一个人的丽江(2)
小里格的夜,星光灿烂.从没见过这么静谧的夜晚.在没有月亮的夜里,天上的星星像镶嵌在黑金丝绒上的钻石.闪闪发光.它离我是那么近,好象挂在树上的装饰灯,真的可以体会到伸手可得的美妙感觉.
我呆望这美丽的夜空,忘记用手中的相机去拍下它.但是,这样的夜晚,如同神秘的泸沽湖,深深的印在我记忆中.....
没有和大家去品味油腻的烤乳猪.却在为数不多的几家客栈里,寻了一处人气最旺,环境布置有点特别的客栈.烤鱼也是泸沽湖的特色美食.
这里后院的露天中庭,一大堆篝火在燃烧.伙计忙着在篝火上翻烤着新鲜的鱼.我在池中点了一条不大的鱼.在屋子临窗的地方,寻了一处秋千坐了下来.安心等待我的美味.
店内好象是个土屋,没经修饰.屋里到处贴着过客们的留言,留影.角落里随手可取的放着一些关于泸沽湖和摩挲文化的书籍.空气中弥散着好听的摩挲民歌.
客栈主人是来自大理的几位年轻人.我坐下后,他们马上送来取暖的碳火.呵呵,还免费请我品尝了一点点青稞酒.
不知什么时候.屋里人渐渐多起来.村民穿着节日的盛装.主人告诉我,今天是每月一次的篝火晚会.今天轮流排到他家.而且今天是年初一.小里格还有个特别庆祝的,就是一年一次的成丁礼.
呵呵,好运气啊.这么热闹的场面我给碰上了.
神秘的东方女儿国.居住在泸沽湖畔的摩梭人.走婚,是摩挲人的婚俗.
摩梭人至今仍生活在以女人为轴心的母系氏族家庭.女人在家中的位置是至高无上的尊贵.在家庭里,每个男女成员都是一个母亲或母祖的后代,没有父系血缘的成员.
在小孩13岁的时候要举行“成丁礼”.女孩穿裙子,男孩穿裤子.证明他们已经长大成人.女孩可以拥有自己的“花楼”和她的阿夏过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
摩梭男女在相识后,一般由男子主动求爱.送给女子戒指或围巾等礼物.若女子接受了,并回赠腰带或其他装饰品,就算是建立了阿夏关系.男子就可以走访了.男子初次到女阿夏家,决不会悄无声息地进去,而要带点烟酒茶之类的"锅庄礼",征得女方家庭的同意,才可以公开出入女阿夏的家门.社会上的人也就承认了他们的阿夏关系.
男女双方一生可以结交多个阿夏.但不可同时结交两个.只有跟一个终止了阿夏关系后,才能结交另一个.阿夏双方郎情妾意结合自愿.分合自由.一旦感情破裂,一方不再登门,或者一方不再开门.或者托人捎个口信,便可自己解除阿夏关系,另找自己的意中人.双方没有相互的怨恨和嫉妒.他人也无非议.因为男女双方建立阿夏关系,完全是以情爱作基础,不受家财、地位的影响,不带政治宗教的背景.所以不曾产生过情杀、自杀,更不会牵涉到家庭和社会的纷争.
男不娶妻,女不嫁人.男子夜间去女阿夏家借宿,早上回到自己母亲家参加生产劳动.女子则终身生活在母亲身边.阿夏相好所生子女,属于女子家庭成员.姓氏随母亲.由女方家庭承担抚养义务.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生父没有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但可去看望和关心子女的生活及教育.
有的阿夏双方不再是各居母家,而是同居一家.或者女到男家,或者男到女家,共同生产生活,养育子女.这种阿夏同居婚,是在男女双方经过长期的异居走婚,感情较为牢靠,且年纪已近中年后组合的.无论是女到男家,还是男到女家,都是根据双方家庭人口及劳力的多少来定,不带任何钱财及门第意图.所以,进行阿夏同居婚不必花费聘娶和人赘的钱财,结合和离异都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感情破裂而发生离异,也不会引起财产及子女归属的纠纷.因为这些同居的阿夏无论到哪家,仍是母系大家庭.不是他们另立门户.财产仍属大家庭所有.孩子无论靠哪边,都属大家庭成员.
财产按母姓继承,血缘按母系计算.家里没有翁婿、婆媳、姻煌、姑嫂、叔侄等关系.在家庭中,"舅掌礼仪母掌财".母亲的兄或弟,主持着家中的吉庆祭祀、较多的交换及交往.而家庭财产保管使用、日常生产生活的合理安排,则由母亲负责.即使吃饭,也由母亲统一分配,实行"分食法".
母系大家庭很少分家,全家人口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有利于分工合作,从事各种劳动.由于家庭成员都是同一血缘的亲属,加上摩梭人道德观念中的崇母敬舅意识,家庭关系亲切和睦.尊老爱幼,谦恭礼让.很少发生吵嘴闹架的事情.
男子豪爽庄重,女子敦厚多情,老有所养,少有所托,形成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
曲终人散.欢快的篝火晚会结束了.我仰望着星星一路平安的回到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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