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出庭
2007年12月19日早上8点50分,外面的雾气还没有散去,足足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二十分钟,终于听到一声惊堂木,审判员宣布开庭了.这声惊堂木着实把我吓了一跳,让我联想起包公的那一槌,呵呵.
抬头环顾四周,果然是个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审案的房间也相当简陋:面积跟我家的餐厅差不多~有空调,只对着审判员的座椅吹风~有审判席在上,书记员在前,原告被告一左一右,一条长桌一个靠椅就坐了;无奈旁听席没有,我就从原告旁搬来张空凳子找个地方坐了,眼前还有个体态矫健、精力旺盛的蚊子不顾空气阴冷在我们中间穿梭,仿佛在为这难得热闹的气氛欢呼,好不神气.
待我坐定,终于可以细细端详一下心目中一直很神圣的法官了,眼前的这位一看就知道是经常用脑的公仆,顶上的覆盖已经所剩无几,一口的方言吐得模糊,身材和脸庞同比例发福,要不是他那胸前闪闪发亮的国徽和一身制服,真让我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官大人.
这一场官司持续了近八十分钟,因被告没能确定是否接受调解,原告当事人也没交出清楚有效的身份证明,结果不了了之.其中因为那经验尚浅的书记员业务不熟练,超过50%的时间我们敬爱的法官大人都是在指导她来做功课的.我不清楚她的业务有没有因这次实践而更上一层楼,也看不出来法官对本案是否有了明确的意见,只想告诉看了这篇日志的各位,有机会一定要去旁听席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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